I.
一年前我幻想自杀,怀揣着叶公好龙般憧憬。而现在,此时此刻。我忽然地迟来地莫名其妙地明白。 没人来到这世上能真正纯粹地只以「自己」的本质降生。我是我,又不只是我。我是无数因果堆叠而成的产物,一切种种如川流不息,无人能阻扰祂流动。与其说「能不能」不如说是「没这权力」。「不过,难道就没有权利吗?」一道小小的声音在心底发出疑问连自己也无法。 强行将其结束只会通向漆黑之路,引发另一串更庞大、更难以预测的因果。那正是惩罚——你凭什麽逃避自己命运?你凭什麽自觉可以掌控他人命运? 於是自杀有罪,於是杀人有罪。人类就是这麽不自由、这麽身不由己的生物呀。只要一息尚存,断手断脚也好,双目失明也好,疾病缠身也好,被剥夺一切也好……无论身处哪种境地,遭遇怎样伤害,受到何等屈辱,都只能咬牙切齿地活下去。 这时我又想起那篇小寓言。因而得到些许安慰——总有些事情是宙斯的神威鞭长莫及的,那是一些太细小的事情,在那里便有了薛西弗斯和我们这个人类的幸福。 安慰吗,其实也还好。只是结语采用稍微积极乐观的句子似乎b较好就掉个书袋ycHa进去了欸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