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6)
拒绝,但他手掌的温度如同一段柔软,暂时止住了她的动作。 恰在此时,门铃响了。 他仿佛预知到什么一般,深深地看了她一眼,起身去开了门。 门外是三名身着警服的人员,出示证件后,用不容拒绝的口吻道:“林木木,请跟我们去一趟检察院,协助一起受贿案件的调查。” 大脑在遭遇到巨大刺激后是会出现暂时性失忆的,接下来的记忆对木木而言都只是一些零碎的片段。 她只记得自己走过沈昂身边时,他迅速地握住了她的手,用一种只有两人才能听见的音量道:“一切有我。” 她只记得自己被要求除下所有的装饰,被女警进行了全身检查。 她只记得在审讯室里,她被询问了无数个问题。 “我们已经掌握了全部的证据,那笔转账是由你经手的。” “林木木,是谁指使的,你坦白交待便能减轻罪行。” “根据刑法第390条第1款的规定,犯行贿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