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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这一整个学期,我都异常暴躁。 学校也待不下去,室友同学们见了我跟见到瘟神一样避之不及。大部分时间,我都混在地下室里和他们搞音乐。 我们乐队其实都是想搞原创的,尤其是陈开。 随着这几年的磨合,我们几个的默契越来越好,也逐渐明确了想要做什么样的音乐。 但我们也常常吵架,甚至打架。 几个人一起搞音乐,不可能没有冲突,没有冲突的,只能说明这个乐队全是没想法的傻逼。 不过我真的很喜欢他们。 不论是陈开那一口与他性感脸蛋有着强烈反差而极富生命力量的黑死嗓,还是小舟华丽炫酷能给人神经干高潮的贝斯,抑或是凶狠高速到尖锐失真的键盘solo,都无比令我着迷。 我们的风格越来越极端,可每次排练完,我们汗涔涔的脸上都是满足与畅快。 我已经数不清这是我第几次把鼓棒敲断,更不清楚我虎口处的伤口什么时候能愈合,或许会在这一次又一次地磨损中形成坚硬的茧,然后期待某天再度崩裂,绽开柔软的血rou。 可我很享受,这点疼痛完全算不上什么了,如果不是结束时,看着鼓棒和鼓面上的或干褐或鲜艳的血迹,我根本意识不到这些伤口。 “这首歌的solo你给改了?”键盘突然叫停了。 陈开头都没抬,冷酷地说:“有问题?” “你都跑到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