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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熟练轻巧。他不太喜欢在课堂上谁觉,也不会同他身边的人聊天,再无聊也只是撑着下巴呆呆的看着黑板,时不时被老师点起来回答问题。 有一天他转笔的时候把笔甩掉了,落到桌子底下。一直关注他动作的我连忙抢先一步把滚落到我脚下的笔捡起来递给他。 他微笑地同我说谢谢就把笔就回去继续转笔,一切都那么自然平常。可当他指尖触碰到我时,我整个身体都如触电一般,酥麻麻的,大脑轻飘飘的一片空白。我着魔般用嘴唇吻了吻他触碰过的手指,上面似乎残留有他的温度。 我生下来就非常冷漠毫不关心周围的世界,但当我第一次陷入青涩的不可名状的情绪中,我又如此的热情变态。我记得我那时候忍了很久,一直隐忍到下课,我才跑到某个独立的卫生间,痴迷病态地舔着手指刚才他触碰的部分。我不知道为何只是每天日常的关注会积累成如此压抑的情感,我贪婪地从手指上汲取那几似乎没有的他的味道,渴望更多。 那一天起我就决定我要接近他,追求他,要为他变成恋爱中的白痴。 后来我以一种较为温和的形式入侵了他的生活,渗入他的各个生活领域。我隔三差五地装作在食堂没找到位置而同他一起坐,当然他那桌永远是满人的,但善良的他总会挪动他结实的身板给我空出一个狭小的位置。即使我身材瘦弱但挤在那个位置上也显得拥挤,总是不得不贴着他的手臂吃饭,这困境满足了我内心的需求。 他身边的朋友和他很多话聊,偶尔我也会同他们一起聊一些有的没的,慢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