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李雪薇的达摩利斯之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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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雪薇已经很少会想起她和顾渊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了。 那时候她还在读初中,长的漂亮学习好又有钱,在学校里追求者很多。在学校的得意和自小在家被打击被嫌弃被无视形成了鲜明对b,令她自负又自卑。 一日,父亲设宴款待从s市来的大人物,请上本市的诸多政要作陪,李雪薇每到这种重大场合总是打扮的光彩夺目,虽然那些妆扮,现在看起来有些土气和幼稚。 李雪薇还记得她当时的打扮,全都是最流行的元素。白sE公主纱裙,短BOBO头,浅sE眼影黑sE指甲粉sE手镯,耳上戴了夸张的钻石耳饰,还蹬了一双白sE水钻高跟鞋,那是从香港带回来的,她极为喜欢。那时她还不懂什么是lessismore,也不懂自成一T的搭配是什么。只知道要把自己最喜欢的都堆在身上,而那时代时尚杂志良莠不齐,看的人也没学到什么真正的东西。 但是在那时候的审美来看,她是极出挑、极漂亮的,每每受到别人夸赞,她心里都十分得意,虽然嘴上是温和的谦让着。 她们家是东道主,因而到的早。饭局还没开始,她跑去庭院里玩,在台阶上一不小心崴了脚,跌倒时被一双不算壮硕却很紧实的胳膊给接住了。李雪薇慌乱的心一下子停住了,僵在了刚才的位置。 她扭过头看来人,是个个子高高的少年,小麦肤sE,一头棕红sE头发,穿着宽松的卫衣,牛仔K,明晃晃的腰链,板鞋,那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