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恨其违心之需论】
方芳眼睛睁着大大的直盯着售货服务员看,但对方芳来说,售货员的一举一动都像是《命运好好玩》那部电影一样,像是被那把遥控器给转成静音,一点儿声响都无法让方芳听进去。 从方芳的角度看过去,长相帅气挺拔的服务员嘴巴一开一阖的不断对方芳推销那支智慧型手机到底有多智慧,凡举App还是切西瓜的游戏下载应有尽有,好像除了不会打扫家里之外其他功能一一搭载似的那般神奇。 按照x1引力法则,方芳就算再怎麽样对智慧型手机一点儿兴趣也没有,起码也该因为帅气店员无懈可击的笑容而签下那支闪闪发亮的智慧型手机,但连考虑的时间不超过0.2秒,方芳便藉着店员歇口气喝口水的空档,以那形状美好的嘴唇说:「不要。」然後一点笑容都没有便离开了手机行。 入秋的yAn光像薄雾那般,舒适宜人完全不像夏日的烈yAn那样扎人的热,还带着那午後秋天微凉的风,但若是入了夜就嫌冷了,方芳想。 她仔细的想想刚刚店员介绍的那支手机,从刚刚方芳便有GU冲动想把那支手机塞进那帅哥的嘴巴中,倒不是因为那手机的颜sE不喜欢、那介面不是她看得顺眼的关系,甚至以方芳的角度来看,那支手机简直是为了生X挑剔的方芳而制造出来的。 但无奈方芳的「先男友」用的就是那款手机--方芳自从看了痞子蔡的《孔雀森林》之後便也学着书中nV主角称自己的前男友为「先男友」--,而这一看下去不得了了,怒火中烧连带着差点点菸放火烧了那间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