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一波三折的李君羡案
书迷正在阅读:【闪GO】All is fair in war.、极限上瘾、造物之苦、穿成侯府长媳后,我守活寡失败了、我真的是神医、被将军娇宠后我破防了、我是末世np文反派的作精白月光(1V?/产乳/高h)、诸天从流月城开始、徒儿,下山祸害你未婚妻去吧(万里清桂)、和离前,我暗中搬空了极品婆家
度的出镜率,可偏生历史就是如此。 讲武则天自然无法避免李世民和李治这两代帝王,只是因为都是武周时期的历史,自然得向着点武则天,李世民这位前皇帝,可不就得顺着背点大大小小的恶锅嘛。 虽然不知道是真是假,但林书只能说,皇家的瓜又多又好吃。 【李君羡案件,一句话概括便是在贞观二十二年犯罪被杀。 两《唐书》和《通鉴》是历史权威性的史学著作,在记录李君羡案件的出入不大。 对李君羡案件定罪的罪名有两个,分别是与妖人交通、谋不轨。 当时唐朝的律法对妖人有严格的界定,李君羡案里的妖人指的便是员道信。 《唐律》有明文规定,“诸造妖书及妖言者,绞。” 李君羡妖言案两年前还有一桩张亮妖言案,当时的证据和妖言描述很具体,处于国家层面来说,判决的很重。 李君羡案件光是妖言这一项已经足够他判处死刑,绞死。】 妖言和文字狱的性质还是不一样,毕竟律法有明文规定,并不是说咬文嚼字,抓住某个字眼定罪。 李君羡案件偏生关于妖言的内容记录不全,导致更加叫人猜测。 但这件事应当是真实存在,不然何必弄这么一出,毕竟后面还有个谋不轨的罪名,哪个都能定罪,没必要给自己弄一个似是而非的案件出来。 【第二个罪名是谋不轨,不轨并没有明确的法律界定,但在古代出现的频率极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