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0章 游手好闲但会交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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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痣记下来干什么?难道还有核对不成? 【刘邦被叫做老流氓也不是冤枉,因为老刘家就他一个不事生产的人,起码是大众眼中不务正业的人,像是个二流子。 刘邦当上泗水亭的亭长以后,虽然没多大的官威,但吃公家饭的人到底是不一样,还结识了后来西汉开国的许多重臣。 不得不说啊,其实一个省市的人才就已经足够用了,像是刘邦,因为他在沛县,因为他后来当了皇帝,所以他这批人就是开国功臣。 但事实真的有那么巧吗? 就所有的聪明人都聚集在沛县? 这不可能吧,就说明许多人都有才华,但这世间能看出千里马的伯乐终究是太少。】 可不是嘛,乱世基本上都是群雄并起,很难出现什么只有一个救世主出现力挽狂澜的局面。 【刘邦微末时为人是真的玩得开,褒义的。 他和人打交道的能力一绝,性格大方疏朗,瞧着大大咧咧,但观察力很好,和别人交往时谈笑却又不会叫人感受到冒犯。 虽然刘邦好酒又好色,但绝对不代表他身边就是酒rou朋友,真打破了什么叫做人以群分的惯例。 萧何、曹参便是刘邦在沛县交好的朋友,俩人也都是后来西汉的大功臣。 萧何一直在沛县没有调任升职是一个很叫人不理解的事情,尤其是他主动不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