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还是说任何从他嘴里发出的声音,人们都喜欢?
的朋友在酒吧聚会,也被卷入了那场械斗,事后我们都被请到了警局。对,那就是我们的第一次见面。做完口供后,我们一起走出警局,陆昂说‘你昨晚唱得不错,但是应该少喝点’,我说‘去你的吧’。如果不是周围站着十几个警察,我们很可能会再一次打起来,但那时候他们站在那儿呢,所以我又说了一句:看你的手长得不错,应该会弹吉他吧?” 这个版本的故事后来被刊登在一本很权威的音乐杂志上。 再后来,又被写进了蓝狗乐队的传记里。 其实这段故事,和乔栗嘴里跑出的大多数话一样,三分真,七分假,只是大家都Ai听他说话而已。还是说任何从他嘴里发出的声音,人们都喜欢? 总之,1957年的夏天的确发生过一场酒吧斗殴,事实上,是那年的7月份。但那会儿陆昂并没有在汽水厂洗瓶子,他在56年就离开了工厂,和一位工友北上去往北拉城。在那里他们组建了一个临时乐队,辗转广场、酒吧和夜总会,唱过几首自认为不错的歌,最后都没有掀起波澜,只能打点行囊失意返乡。 黑玫瑰在东区献唱的那个晚上,陆昂正是和那位朋友在酒吧喝闷酒。斗殴结束后,乔栗邀请陆昂和他的朋友加入黑玫瑰,陆昂是吉他手,朋友是鼓手。 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