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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念及此,笔下不慎一重,浓墨在白色宣纸上晕开了颜色,白宣纸的别处,已经有许多被圈住又划掉的名字了,林司衍回神,目光落在最后一个名字上,笔墨拖曳着,在那个名字上落下最后一个圈。 ——詹槟。 建昌十二年,九月。 一纸血书告至官府,大理寺卿詹槟之子强抢民妇,致人家破人亡。 事关朝廷重臣,渊州知府不敢得罪上头,悄然命人快马加鞭传去一封书信,探探口风,同时安抚那妇人,将此事暂且压下。 五日后,盛京的书信传了回来,还带了一小盒金条。 知府看着这意思,心中明了,企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却不想那妇人是个烈脾气的,自己躺在了一张带刺的床板上,让人一路抬至官府门前。妇人一身鲜血淋漓,明显神志不清了,口中却还是喊着冤。 那妇人最终含恨而亡,此事在渊州闹得极大,却又被压在了渊州。 十月,不知怎地,此事又被掀了起来,比之当时,闹得更甚。事情很快便传入了盛京,天子大怒,让大理寺即刻介入调查此事。 大理寺卿詹槟停职,便由大理少卿代为调查。 一月后,真相大白,确有此事。 詹槟中年得子,其妻刘氏溺宠,于是詹浩便养成了骄纵蛮横的性子。两月前,詹浩于渊州游玩,巧遇一妇人,詹浩见妇人貌美,便起了贪念。可那妇人性烈,不肯从,詹槟便使蛮力迫其从,甚至害其家破人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