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30)

哥。

    余年放下手机,站在陡峭的山体上,密集的雨点勾勒出他高挑的身形,赤金色的眼眸,望着一辆黑色大众从马路上疾驰而过。

    驾驶位上的人赫然长了一副韩飞的模样。

    第四十四章

    朝歌是在一阵鱼腥味中醒来的,睁开眼睛的时候,世界以一种倾倒的视角呈现在面前。

    逼仄狭小的房间,低矮的金属架,还有鱼类腥臭的味道,是什么海鲜仓库还是港口附近。

    豆大的雨点狂乱的拍打着窗户,狂风几乎能将房门吹飞,海市的台风天似乎要到来了。

    咯吱,呼!房门陡然打开,寒冷夹杂着雨点吹向朝歌,逆着光,一个佝偻的身影出现在门口。

    狗/杂/种,好久不见。穿着黑色雨衣的老人,取下兜帽,借着微弱的光线,那是一张韩飞绝对不会忘记的脸庞。

    朝歌蹭着湿漉漉的墙壁,勉强坐直了身子,漆黑的眼眸看着的人,冷笑道,王福年。

    怎么了,不敢相信吗?老人将塑料袋的东西扔到矮桌上,脱力一般瘫在椅子上,只有我们两个人,不用假装惊讶了,不就是你通知我去找韩立的嘛。

    喔?朝歌侧头吐出一口血沫,他用舌尖抵住口腔右侧的伤口,还在不断流血,散发出一股恶心的铁锈味,说话之间,牵动肿胀的皮肤。

    王福年咧嘴露出一口黑黄的牙齿,随手抓起桌上的白酒咕咚咕咚灌下,从塑料袋里拿出烧鸡,扯下一根鸡腿扔到朝歌跟前。

    别说老子心狠,死也让你当个饱死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