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你中文 - 综合其他 - 汉末第一兵法家在线阅读 - 第一百五十章 屯田七策(下)

第一百五十章 屯田七策(下)



    立屯垦军法五则。

    一,屯丁昼出耕作,暮时归营,不得轻出。

    二,屯田之地杂处乡野,左右临村,乡人仇外,必多以提防。平日相交,不得与之冲突。

    三,屯丁之间,不得相欺。

    四,禁食生水。

    五,谨慎用火。

    共计五条。

    屯田第四策,为管制。

    自乡勇中,cH0U调JiNgg伍长,升任百夫长,充为各屯田之所管制之官。

    再者,粮食补给,另立人手,自涿州城至各屯田所,月补一次。

    盐巴等物,按月供给。

    屯田第五策,为卫戍。

    一为,自戍。各屯田之所,百人发矛二十根,弓五张,箭一百,足震慑豺狼猛兽,及窥觑之人。

    二为,巡守。募青壮三百人以为兵,编习战阵,授其战法,兵甲戈矛弓弩具备,更严其军纪。

    而後,此部巡守之兵,往来各处,以张声势,人见我数百兵士,断不敢相欺,屯田之所於是安稳无扰。

    屯田第六策,为防疫。

    屯田之所无医无药,可派医官挟药循期往治,不使屯丁有病无医,亦不使生疫。

    屯田第七策,为牧畜鱼猎等副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