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75章 移民朝鲜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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戾,《汉律》之中,却更多带上了‘罚金’‘降爵’等更温和的词汇。 这一点,便尤其体现在关于劳役、兵役征召方面。 在《秦法》之中,无论劳役或是兵役,都是如后世的思密达一般,数以强制性; 倒也不是说,《秦法》要求每一个人都要当兵,而是当某人被指定为‘兵丁’之时,被指定人必须应召,没有丝毫转换的余地。 如果不应召,结果也和后世的思密达一样——以叛国论处; 至于惩罚,更是骇人听闻的‘族诛’‘连坐’配套来,亲戚、邻居都死光。 历史上,也有与之相关的按理,在后世闻名遐迩。 第一例,自是陈胜、吴广应召,以‘戍卒’的身份前往戍守渔阳,途中因道路毁阻而耽误了时限,只得奋起反抗,掀起了那场垂名青史的大泽乡起义; 至于第二例,则是汉太祖高皇帝刘邦,从‘秦泗水亭长’到‘草寇’的转变过程。 ——与天下绝大多数郡县一样,当时的沛县,也同样被秦廷安排征召劳役,送往骊山,修建秦始皇陵。 而身为沛县主吏掾的萧何,便将押送劳役的艰巨任务,交到了自己的老熟人:泗水亭长刘邦手中。 萧何派遣,刘邦不疑有他,自是率领一众劳役,踏上了前往咸阳的远途。 不料队伍之中,有几人听说‘劳役离乡,有去无回’的传闻,便在出发当夜趁夜逃走! 而在《秦法》的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