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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上,无欢不仅睡得很香,而且老公爵的遗腹子还在给他做口活。

    无欢满意地抚摸在他胯下忙活的毛茸茸的脑袋,也不知他从小受得是什么教育,比起侍卫更像个全职保姆,还能暖床。

    发泄过后无欢让他用茶漱口,羽毛照做了,回来又跪在他脚边,把下巴搁在他膝上,用圆溜溜的眼睛盯他。

    上次看见这么圆的眼睛还是父亲养的猎犬。

    路过城镇买了辆马车,虽然速度慢了一些,但已经进入极北之地,光明不会赫然越界。

    而且比起打仗,逗狗不是更有趣吗?

    芜湖!

    终于不用骑马啦!屁股都磨出茧子了。

    我趴在爵爷腿上美滋滋,可还没多闻闻爵爷身上的香味,就被踹到前面去驾车。

    还是骑马好……至少能抱着香香软软的爵爷,而现在我只能被风扇嘴巴子还没人慰藉我受伤的脸颊。

    经过近两个月赶路,我们终于到达了极地第一座大城,总算是和文明社会接轨了,爵爷先打算带我去酒楼里吃一顿,然后找城主把他敲打一番征用一点盘缠,他还要感恩戴德呢。

    “听说王要动极地了!”

    “不会吧?极乐宫虽然吃了败仗,但这天寒地冻的,光明怎么打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