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三十二
儿好看,唔,主要是好吃。” 李念闷闷地笑,“我二十二岁那样子你不喜欢吗?” “喜欢。”阮雨趴在他身上深深吸气,“你那时候腰又细、筋又软……迷人得要死。” “二十岁呢?” “喜欢,你湿淋淋地跑来找我那晚,我能回味到下辈子。” “十八岁呢?” “也喜欢。那时候我最喜欢你的手。” “手怎么了?” “甜的。” 李念用手指描摹阮雨的嘴唇,被叼进唇齿间咬了一口,紧接着是轻轻地吮吸。把人拖过来接吻之前,李念又问,“十七岁呢?刚认识的时候呢?” “……太小了,我不对未成年开黄腔。” 某一天,程现那里收到了一封信,里面附着一张旧照片的复印件。 “是给你的。”他把东西交给李念。 发黄的图像里,美丽的女孩儿搂着一只金毛犬笑得开怀,五官和李念如出一辙。边上写着,依芸十二岁留念。 那封信错字连篇,遣词造句也不怎么规范,大意是希望跟李念见上一面,并且留下了联系方式。 阮雨陪李念一同赴约。等在包间里的人挥手打招呼,明显的混血长相,口语要比写作娴熟得多。 年轻男人递过来几张精心保存的旧照片,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