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号角
第一遍的喜悦来自文字本身,第二遍则来自肖景行。 文字是冷的,宛如一连串没有情绪的代码。 林静抱着手机。贴在前x的屏幕仍在发光,好似盛满钻石的小匣子。她像地鼠般钻进被子的更深处,在绝对安全的鹅绒中,心脏跳得如即将喷发的火山,岩浆流淌在血管里,喷涌出b夏yAn更炙热的情绪。 肖景行。肖景行、肖景行……! 林静将脸埋进柔软的被子里,双颊的绯sE愈蔓愈深,整个耳朵尖都在发烫,即是热烈的欢喜,又是灼热的羞愧。 这个世界上为什么要有像他这样的人?非得是在她最难堪的时刻。 如果她没有遇见肖景行,未必不能将一切苦痛自己扛,可若偏偏要让她碰见他,那就万万无法不喜欢他。 林静平躺在被子卷里,只露出一双眼睛在黑暗中望着天花板。她活到三十岁,才发现喜欢不是温水细流地经营。喜欢是热烈的,b沸水还guntang,好似被放入锅中熬煮,心脏椒麻。 有时候,她也想自己能迟钝一点,像那些言情中的nV主总要等章节过半,兜兜转转,才会发觉自己是喜欢他的,如此便可以在前期,坦然大方地接受馈赠和扶持,天真烂漫地向他亲近和示好。朋友也好,哥哥也罢,把心动误会成友情或Ai情,总好过如今厌恶自己的狡诈和卑鄙。 可喜欢是藏不住的,她可以瞒住旁人,却终归骗不了自己。在滚水中沉浮得快要化开,那种蜇人的痛麻怎可被轻易忘怀?——她得多傻,才会意识不到自己喜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