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你中文 - 综合其他 - 权与法的较量在线阅读 - 第74章 驱不开的影子

第74章 驱不开的影子

项投资款由陈娜女士将款汇入中国工商银行xx市支行煤机厂分理处1393号李xx帐户。

    二吴xx女士在本协议签字后,应积极筹备新产品投资的一切事宜,如厂房、生产设备、劳力招聘、技术专利的转让……等,保证投资款到位后能及时迅速地正式投入生产。因陈娜女士事务繁忙,对新产品的筹备和生产销售,以及工厂的经营管理等,陈娜女士委托马正雄先生为全权代表,具体工作由吴xx女士办理。

    三开发新产品的盈利,陈娜女士与吴xx女士各得百分之五十,吴xx女士保证按陈娜女士的意图将陈应得的利润及时汇入指定的银行帐户。

    四陈娜女士投入开发新产品的贰拾万元,由吴xx女士以本人的全部财产做为保证,陈娜女士拥有对工厂经营管理的查核权。

    五甲方应保证乙方的投资款在十周年时全部收回,但如果企业出现亏损时,甲、乙方各负担百分之五十,投资款收回后,乙方不再过问企业的事情和不再参与分红。

    六本协议签字生效,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保障,签字双方都必须全部遵守。一方违反协议内容,对方有要求赔偿的权利。

    七本协议打印6份,甲乙方各保存1份,报送市计委、市经委、市工商银行各1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吴xx陈娜

    公元1992年6月14日签订

    如果陈娜玛丽是真正的湘江金利来有限公司董事长陈义达先生的女儿,真正照此协议投资,并履行其各项条款